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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浙江省人事厅《关于印发<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>;的通知》(浙人才〔2007〕184号)、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、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浙人社发〔2012〕194号)精神,经研究决定,平阳县中医院医共体、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
(一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。
(二)身体健康,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。
(三)具备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(2018年、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除外)。